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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乐清人才网 时间:2024/1/29 阅读:265次

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计划: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岗位、辅助执法岗位若干名,主要从事监督协查、火灾协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工作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团结协作意识;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口齿清楚,举止大方;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6.能运用Word、Excel、PPT等软件开展日常办公;

7.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没有经营或从事消防有关的产品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涉消事项。

(二)优先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所学专业与消防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如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化工、建筑、计算机、法律、统计等);

3.编导(策划)岗位具有较强的策划、采编、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写作基础,能独立进行选题策划、内容制作及包装,有一定的从业经历者;

4.审计岗位需取得审计、财会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取得初级以上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中共党员;

6.取得与消防相关工种职业资格人员;

7.具有C1驾驶证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招聘单位及工作地点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19号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时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一般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重点时段、重要安保、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应服从组织安排加班工作。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接到紧急工作命令,应第一时间响应。

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不低于乐清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保持一定幅度递增,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可安排食宿,并统一提供服装,享受体检等相关待遇,因工作繁忙或临时性工作加班的,单位给予加班补助。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电话报名:13868711791(王海微)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3.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查询下载,无查询结果请网页截图);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6.其他相关证件照片(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照片)。

原标题: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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