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计划: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岗位、辅助执法岗位若干名,主要从事监督协查、火灾协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工作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团结协作意识;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口齿清楚,举止大方;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6.能运用Word、Excel、PPT等软件开展日常办公;
7.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没有经营或从事消防有关的产品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涉消事项。
(二)优先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所学专业与消防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如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化工、建筑、计算机、法律、统计等);
3.编导(策划)岗位具有较强的策划、采编、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写作基础,能独立进行选题策划、内容制作及包装,有一定的从业经历者;
4.审计岗位需取得审计、财会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取得初级以上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中共党员;
6.取得与消防相关工种职业资格人员;
7.具有C1驾驶证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招聘单位及工作地点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19号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时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坚持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一般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重点时段、重要安保、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应服从组织安排加班工作。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接到紧急工作命令,应第一时间响应。
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不低于乐清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保持一定幅度递增,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可安排食宿,并统一提供服装,享受体检等相关待遇,因工作繁忙或临时性工作加班的,单位给予加班补助。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电话报名:13868711791(王海微)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3.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查询下载,无查询结果请网页截图);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6.其他相关证件照片(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照片)。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qhr.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37040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