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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选调4名中层干部公告
作者:乐清人才网 时间:2023/5/23 阅读:471次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干部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详见《2023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调中层干部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历条件;

3、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和专业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调中层干部岗位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选调单位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选调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明确岗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及历年参保证明。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5、选调岗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任职期职称的审核期限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

四、选调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到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6幢2317室(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yqctjt2022@126.com邮箱,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文件或其他入编证明、岗位要求的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

3、资格审核

(1)选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2日(8:30-12:0014:00-17:30)。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将会收到相应的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计划取消的,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征求报考人员同意后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选调计划的调整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

(二)选调方式

(1)本次选调采用面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面试未达到80分的不列为审查对象。面试成绩均未达到80分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3)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本次选调资格。

(三)审查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审查人选。具体入围审查对象名单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届时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2)入围审查的报考人员中,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需在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附件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1)审查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在乐清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qhr.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对确定的录用人员一律要与选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五)递补

若有人员在审查、公示环节中出现问题无法被录用,则按照等额选调岗位人数的标准,从面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录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乐清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yqhr.com.cn/)。咨询电话:62508857。

附件:

附件1:2023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调中层干部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3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单位同意选调证明.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qhr.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3704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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