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入围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定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350元(可电子支付),2寸照片2张,于2023年2月21日早上7点10分准时在乐清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8楼818会议室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三、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根据《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不按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向乐清城投集团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择日安排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联系电话:0577-62508857)。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七、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入围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携带相关检查单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5、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9、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报告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成绩 |
备注 |
1 |
109-造价(招投标)管理岗 |
202301141079 |
王承源 |
69.56 |
递补 |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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